一医院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埋单” |
据天津医疗事故网了解,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未及时将患者病情和治疗的选择权交给患者家属,为此付出代价。9月8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作出判决,如皋营防医院对金某的死亡按20%的赔偿责任赔偿1.5万余元。
2005年5月25日,金某因上腹部不适至如皋营防医院就诊,当月29日,金某再次到该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广泛前壁心肌梗塞。医院对其使用菌必治、利多卡因等药物进行静脉滴注,并给予吸氧、心电监护等措施。当晚,金某突感头颈部、心前区不适难受,经(05/20/2009 16:08:00,12) [查看全文] |
医院“不识”怪病乱治 造成患者脑组织严重损伤 |
据天津医疗事故网了解,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王洪(化名)的左全肺被切除。而多次手术致使他多种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缺氧损害,脑组织严重损伤。
在长达46天昏迷期里,王洪四肢肌肉萎缩,最终瘫痪在床,几与植物人无异。医方表示已经尽了全力,但王洪的病情太奇怪,医生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付了。
王洪家人不满医生的解释,将医院告上法院,并开出了145万元的索赔单。
医方擅自检查
(05/20/2009 16:05:08,8) [查看全文] |
天津医疗事故网 尿管碎石 左肾被废 |
本来以为做了碎石治疗后就高枕无忧,身患输尿管结石的东莞宋女士没想到自己健康的左肾却因此而被废了。事件发生后,宋女士将涉事的东莞某大型医院告上法庭,已历时两年,该案件依然未得以解决。目前宋女士正在准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该院方面也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公正的评判。
「患者」碎石时医生还出去打电话
在进行一次碎石治疗之后,直至昨天,曾经是业务员的宋女士失业在家已将近两(05/19/2009 10:00:10,49) [查看全文] |
医疗事故截肢赔偿案例 |
2005年7月某日上午8时,对于时年26岁的青年农民沈玉得来说是个灾难的日子。沈玉得在路上行走时,被一辆手扶拖拉机撞伤左腿,致左下肢外伤后出血、疼痛、不能活动。2小时后,沈玉得被送到城阳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沈玉得左大腿外侧中下1/3至小腿中段见长约25cm左右伤口,创缘不整,挫伤严重。X片示:左胫骨外侧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粉碎性骨折。入院诊断:左胫骨外侧髁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腓骨开放性骨折;左下肢软组织挫裂伤;左腓总神经损伤。当日上午10时,在(05/18/2009 14:02:26,23) [查看全文] |
“黄药子”用量过大致死案 |
(05/15/2009 15:17:16,23) [查看全文] |
精神病人医院摔伤 院方赔偿4万余元 |
据天津医疗事故网了解,70岁的精神病患者段某在医院上厕所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照顾摔倒受伤,花去了5万多元费用,造成七级伤残,而段某的家人和医院方都认为是对方的过错。日前,这起纠纷在成都中院的调解下最终和解,医院答应支付段某各种损失近46000元。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精神病医院是专业医院,有义务对病人家属作说明,否则出了事故就要承担责任。
2006年9月,段某因患精神病住进成都某精神病医院治疗,医院未告知段某和家属仍需要留陪护。当年12月3日,段某如厕时不慎摔倒感(04/29/2009 11:42:15,7) [查看全文] |
住院老人溜回家后猝死 法院判医院赔2万 |
据天津医疗事故网了解,五指山市一名七旬老人在医院住院期间,悄悄离开医院回到家后,却突发急症猝死,死者家属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据介绍,去年3月25日,71岁的五指山畅好农场退休职工林明传,患四肢关节疼痛到畅好医院住院治疗,被定为二级护理病人。
(04/29/2009 11:38:55,7) [查看全文] |
治疗颈椎病治成植物人 法院一审判医院赔偿55万 |
■起因
七旬老太被治成植物人 据了解,现年75岁的张老太因四肢麻木,于2006年7月18日来到香港西路希敏骨科医院就诊。该医院的医生经过诊断后发现,张老太患的是脊髓型颈椎病,并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04/27/2009 11:50:31,8) [查看全文] |
甲状腺术后声音嘶哑 患者获赔近8万元 |
长丰县的邢女士因患“甲状腺瘤”,在省立医院做甲状腺切除手术,不料术后声音十分嘶哑,同时出现了低血钙、高血磷等症状。邢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2000年1月3日,经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调解,省立医院同意赔偿邢女士79000元。
邢女士诉称,2002年6月23日,她因感到颈部有肿块,专程到省立医院就诊,结果被诊断为“甲状腺瘤”。当年7月9日,该院为她做了左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及右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由于医务人员在术中损伤了喉返神经和甲状旁腺,导致我声音嘶哑,并出现低血钙、高(04/27/2009 11:41:04,19) [查看全文] |
未经患者同意即手术 沟通不足医院相应赔偿 |
诊疗过程中,医院未经患者同意将其双侧输卵管切除。2007年12月25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徽省济民肿瘤研究院淮南附属医院赔偿患者刘某20848.81元(医疗费等损失的30%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2007年2月刘某因经期不规则伴小腹疼痛至淮南职工大学附属医院检查,该院作出的“B超报告单”提示:“左侧囊性畸胎瘤。”3月7日刘某经安徽省济民肿瘤研究院淮南附属医院诊断为:“1、盆腔包块性质待查?2、畸胎瘤?”并入住该院。3月9日在征得刘某同(04/23/2009 14:30:13,7) [查看全文] |
做甲状腺手术伤了喉部神经 医院赔患者79000元 |
甲状腺手术造成家住长丰的邢女士要靠终生服药维持身体健康。邢女士一纸诉状将做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向医院索赔15万元。前天下午,医患双方在庐阳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医院向邢女士支付各项赔偿共计79000元。
邢女士诉称,2002年,她在某医院经诊断患“甲状腺瘤”。7月9日,医院手术切除了她的左甲状腺次和部分右甲状腺。但在手术中,医务人员损伤了喉部神经和甲状旁腺,导致邢女士声音嘶哑及因甲状旁腺损伤导致的低血钙等严重症状。后多方求医未能治愈,并需要终生(04/23/2009 14:28:15,8) [查看全文] |
医生草率肠癌当痔疮治 患者病情加重 |
52岁的重庆妇女李某淑,在泉州东方女子医院做子宫肌瘤手术,2天后在该院病床上出现呼吸、心跳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据天津医疗事故网了解,目前,鲤城区卫生局已介入调查,死者死因暂不明。 泉州东方女子医院院长胡子波昨介绍了事发经过。他说,患者李某淑被确诊患有子宫肌瘤,8月9日下午在该院手术,术后情况并无异常,出事是在手术两天后的晚上。
据胡院长了解,当时患者李某淑(04/18/2009 10:22:39,6) [查看全文] |
一年12次就诊未查出胃癌 状告医院误诊 |
因胃部不适,朱女士一年多来反复在一家医院就诊达十余次,医生每次仅给予其口服药治疗,不作进一步检查,致朱女士病情加重。后朱女士到另一家医院医治,被查出患有胃癌。朱女士以医生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为由,将医院告上法院。据天津医疗事故网了解,日前,黄浦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朱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1.23万余元。 每次开出口服药治疗
(04/18/2009 10:19:52,8) [查看全文] |
“美腿"手术竟成"瘸腿”手术 医院被判赔偿百万 |
本来只是腿部不适前去医院求医的姜女士,经不住美丽的诱惑,在医生的建议下接受了根本不属于法定医疗范围的“小腿肌肉祛除手术”,并因此造成了两腿长短、粗细不一,左足跟不能着地等严重后遗症。为此,姜女士将为其手术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告上了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姜女士索要赴美进行后续治疗所需费用的诉讼请求,判决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及经济损害赔偿金近百万元。
姜女士原本是一名健康美丽的职业女性。2005年10月,因为腿部不适,她来到北医三院(04/15/2009 11:17:23,8) [查看全文] |
旌德一医院错将输卵管当阑尾切除致患者不孕 |
安徽省旌德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因被告旌德县某卫生院在给患者汪某施行阑尾切除术时,错将输卵管切除,造成汪某至今不能正常生育,故依法判决由该某卫生院赔偿原告汪某各项损失共计149000余元。
2000年11月2日,原告汪某因腹部疼痛在被告旌德某卫生院治疗,同日被告对汪某施行阑尾切除手术,11月10日汪某出院。2001年2月原告结婚,婚后至今未生育子女。从2003年3月10日开始,原告先后在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等(04/15/2009 11:13:06,4) [查看全文] |